拓寬園區建設融資渠道。利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基金,探索通過設立子基金或直接股權投資的方式支持產業園區建設。支持產業園區開展REITs試點。聚焦工業園區基礎設施,持續梳理符合條件的存量資產項目并納入廣州基礎設施不動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項目儲備庫,協調支持符合條件的REITs試點項目發行上市。
按《廣州市支持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發展措施》(穗發改〔2021〕89號)安排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對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產品的原始權益人,按其凈回收資金規模的0.5%發放一次性激勵補貼,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按其實繳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落戶所在區給予配套支持和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市委金融辦)
關于加快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條 市區聯動培育特色標桿工業園。聚焦先進制造業“一園區一特色”,針對我市制造業強鏈補鏈延鏈穩鏈需要,遴選培育若干主體明確、定位清晰、特色鮮明、產業集聚、競爭力強的市區共建特色標桿工業園。
特色標桿工業園培育項目應四至范圍清晰、集中成片連片,總面積原則上不低于1000畝,規劃工業用地凈用地面積不少于總面積的55%,現狀為空地的規劃工業用地凈用地面積不少于總面積的30%。
市區聯動制定特色標桿工業園方案,方案應包括項目意義、產業方向、發展目標、實施主體、規劃布局、項目投資、建設計劃、招商計劃、政策配套等必要內容,擇優遴選后報市政府審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政府)
第二條 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對經認定的市區聯動培育特色標桿工業園,市財政按照“誰投資,支持誰”的原則,支持園區主導產業相關的公共設備、服務設施、中試測試等平臺建設。對經認定的市區聯動培育特色標桿工業園,在達到相應產業發展目標后,按照市區聯動制定的特色標桿工業園方案的政策配套內容,市、區兩級財政可分別對園區主導產業相關的公共設備、服務設施、中試測試等平臺建設給予相應獎勵。市財政給予每個特色標桿工業園的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各區政府)
第三條 支持低效工業園改造提升。對于證載用途為工業、現規劃已調整為其他用途、用地單位申請仍按照普通工業用地建設的,經各區評估論證后適宜保留普通工業用地性質的,應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有效歷史審批文件等,批量對詳細規劃進行局部修正。
聚焦現狀及規劃均為工業、100畝以上成片連片的低效工業園改造提升,遴選并報市政府審定后,納入低效工業園改造提升項目庫,對于單位面積綜合貢獻成效提升顯著且主導產業特色鮮明的工業園區,市財政按照工業廠房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00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每個項目的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財政局)
第四條 支持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建設。對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運營企業,在試點項目內圍繞主導產業建設的公共服務平臺,按不超過20%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給予財政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五條 探索跨區產業聯動共享機制。鼓勵形成“中心城區研發孵化+外圍城區生產制造”跨區布局合作模式。對企業注冊地與生產制造環節分區布局的,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對生產制造環節承接區給予財政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稅務局、統計局,各區政府)
第六條 拓寬園區建設融資渠道。利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基金,探索通過設立子基金或直接股權投資的方式支持產業園區建設。支持產業園區開展REITs試點。聚焦工業園區基礎設施,持續梳理符合條件的存量資產項目并納入廣州基礎設施不動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項目儲備庫,協調支持符合條件的REITs試點項目發行上市。按《廣州市支持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發展措施》(穗發改〔2021〕89號)安排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對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產品的原始權益人,按其凈回收資金規模的0.5%發放一次性激勵補貼,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按其實繳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落戶所在區給予配套支持和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市委金融辦)
第七條 本政策各類資金支持措施,按照市財政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執行。本政策中的各項扶持措施,按照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已享受本市價值創新園區、提質增效試點產業園區資金支持的,本政策措施不再予以資金支持。